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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地方戏保护需要一种量化

  • 日期:2007-12-28   点击:   作者:   来源:   字体:[ ]

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地方戏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受到关注。前天,全国人大代表、四川省川剧院院长陈智林和全国政协委员、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黄新德做客某网站“两会”访谈室,畅谈地方戏种保护。

  社会上普遍有种看法,地方戏的保护一直存在“雷声大、雨点小”的现象。据陈智林介绍,去年四川省川剧院在各地演出300场,发现很多县、区基本没有剧场,基础文化设施非常尴尬。他认为地方戏的保护落在实处,需要一种非常实实在在的量化方式。在这次人代会上,陈智林的发言特别提到了“加强基层农村文化基础建设”问题,他希望各地应该加强农村公益文化场地设施的建设。

  陈智林强调,现在对于公益文化场地的毁灭,实际上是剥夺了在某种程度上公平享受精神食粮、精神产品的一种基本权利。戏曲本来就是草根文化,是源于基层的,如果让我们单一地在城市里做殿堂艺术展示,那是不公平的,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享受文化的权利。

  黄新德把地方戏的保护分为外来保护和自我保护。但他认为,外来保护显然和内部这帮人的保护是脱节的。地方戏曲需要的不仅仅是生存的问题,还面临一个发展的问题。“很多人对黄梅戏和其他剧种都有很多要求,怎么不出精品?怎么没有好演员?但他们哪知道我们的苦衷呢?”在没有政策和经济的支持下,地方戏的发展已陷入“无米之炊”的境地。如果观众的期望转化得好就是一个动力,如果转化得不好,就是一个阻力,是一个离心力、涣散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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